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
今年是特殊的一年,不仅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也还要打赢蓝天保卫战。今日多地发布相关环保政策,出台相应方案与条例。
一、《平顶山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该方案确定了平顶山市今年大气污染攻坚的工作目标:2020年全市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50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9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明显减少。根据大气污染时空变化规律,将全年大气污染防治分为四个阶段,通过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持续深化“三散”、柴油货车、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全面实施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和环境监测监控能力等十大措施,全力打赢三大战役。三大战役分别是:冬春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战役,分1月至3月春季和10月至12月冬季两个阶段,重点是按照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要求,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减轻污染程度。重点难点歼灭战役,4月至6月突出推进老旧燃油车辆更新、市内8家工业企业退城进园、24家商砼站搬迁、长途汽车站搬迁改造、平煤神马集团自备铁路改扩建等按照既定方案落实时序进度。臭氧污染治理突围战役,7月至9月以破解臭氧污染为重点,启动污染源清单编制,深入排查站点周边污水管沟分布状况,深化污水挥发性恶臭气体与臭氧污染成因研探,对涉VOCs行业科学施治,精准管控,减轻臭氧污染影响,并强化扬尘防治,确保PM10和PM2.5进一步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南京“臭氧污染防治30条”
随着颗粒物污染的逐渐改善,臭氧已成为影响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的首要污染物。每年4月—9月是臭氧污染的高峰期。近日,南京市明确30条治理措施,对症下药治臭氧。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负责人介绍,今年臭氧污染治理的目标是全市臭氧污染天数同比2019年减少8天,确保不出现臭氧重污染天。各区、江北新区臭氧污染天数力争同比下降12%。
“臭氧30条”从臭氧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污染管控着手,从强化工业源污染管控、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强化社会面源污染管控、强化监测与执法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开展30项工作,包括:年底前完成不少于100个VOCs治理工程项目;6月底前,对全市1.8万辆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油品抽检,禁止高排放机械使用,严格依法查处超标机械;6月底前,对全市汽修企业开展VOCs专项整治等。臭氧污染多发生在高温天气,“臭氧30条”提出,5月—9月,在臭氧污染超标预警情况下,对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作业、道路沥青铺设等工程(新改扩建交通工程、应急施工工程项目除外)作业中,涉及喷涂、油漆等有VOCs排放的工序实施错峰施工,原则上10点至16点不开展相关作业;在具备人工增雨条件时,由市气象部门及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商,开展人工增雨。
三、《深化川渝两地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协议》
协议确建立完善川渝两地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突出交通污染和PM2.5、臭氧污染协同防控,共同推进川渝两地大气污染治理,以实现成渝地区优良天数增加和PM2.5浓度下降为重点,持续提升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助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
协议明确组建深化川渝两地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解决两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任组长,两省市生态环境厅(局)大气环境处,以及两地受大气污染传输相互影响的主要城市生态环境局为成员,定期开展互访交流,协商年度协作事项,解决相关具体问题。
按照协议,川渝两地共同开展三方面合作内容。首先共同落实国家工作部署和共同争取国家支持。协同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协调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出台有利于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政策,联合争取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科研等支持。
在深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方面,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两地有关城市建立双边、多边协作机制,定期交流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空气质量状况。落实大气环境信息共享、预警预报、环评会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推进交界区域传输通道火电、钢铁、水泥、石油化工、玻璃、砖瓦、锅炉、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协同治理,水泥、烧结砖瓦等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开展高排放车辆和超标车辆协同整治。
同时,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科研攻关。依托现有资源,建立专家库和技术支持团队,组织开展区域大气污染成因、溯源和防治对策等重大问题研究,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科学决策。
此外,为促进合作内容落实落地,协议还明确定期交流合作、污染协作治理、标准规范统一、污染天气联防联控和应急执法、信息数据共享互通等五项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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